景德镇市西瓜洲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西瓜洲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拟建规模:原工程日处理规模8万吨/日基础上扩容4万吨/日。
5、工程估算:本次招标建设工程估算约11673万元;其中设计费34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1328万元(建设工程费:5363.8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964.05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内厂外污水干管、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等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仪表与自控、电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投标单位以设计方及施工方身份均须已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并以施工方身份另须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且须提供上述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应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8.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8.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8.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8.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8.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8.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二代身份证。